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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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请要申报的老师于6月5日(周三)11:30前交相关材料)

日期:24/06/03 15:38 点击数: 

关于做好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附件1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教育部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二级单位根据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附件2),推荐同一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2

二、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6.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要求

各二级单位应充分考虑学科专业和教师本人在全国的影响力,根据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和主要任务,对照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和推荐办法,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学校将对各二级单位所推荐专家进行遴选,择优向市教委推荐。

四、材料提交

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工作指导并审核被推荐人高质量地填写《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3)和《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4),于6月5日(周三)17:00前将《专家推荐信息表》和《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zj@cqut.edu.cn,《专家推荐信息表》纸质版(其中“三、有关审查意见及承诺”部分只需要“被推荐人承诺意见”处完善签字即可)和《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纸质版(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交至花溪校区博园2教204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单老师,62563286。

 

教务处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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