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各有关老师: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培育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根据《重庆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项目主持人: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师,或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辅助人员。重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并结题至少1项校级教研教改项目(含专项)。根据学校“人才二十条”工作要求,积极鼓励支持青年教师(理工科35岁及以下,人文社科40岁及以下)申报。
每人仅可申报主持1项校级教研教改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已获得国家、省(市)级、学校或相关学(协)会等立项资助的项目(含名称不同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项目(含名称不同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3)《重庆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4)历年未结项或立项后被撤项未满3年(自撤项发文之日起计算)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2. 项目层次: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3. 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重点、一般项目限7人。
4. 研究周期:重点项目2-3年,一般项目1-2年。
5. 项目内容:重点聚焦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助力重庆理工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样板打造,围绕高质量专业建设,AI赋能课程建设、项目制课程等高质量课程建设,数字教材建设、产教融合教材等高质量教材建设,产教融合虚实一体平台建设,示范性新型学院建设,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培养模式改革等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开展研究。鼓励各单位积极整合资源,联合开展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申报工作。
具体分为:1.“大思政”教育、2.基础学科人才培养、3.新工科、4.新医科、5.新农科、6.新文科、7.创新教育、8.教师教育、9.教材编写使用、10.教学质量评价改革、11.其他、12.教育教学数字化。
6. 经费资助: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部、中心)资助。
二、组织形式
1. 推荐指标:
《2025年度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标》(附件1,下简称《指标》)涵盖的19个教学单位,按照重点、一般项目限额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报教务处审定。其余单位指标不限,各单位推荐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和立项。
2. 院级评审
请各单位根据《重庆理工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2025年本科教育教学重点工作安排,研究制定本单位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评审结果院内公示不少于1个工作日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报教务处进行审定,其中公示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层次、项目主持人、项目所在单位等相关内容。
3. 校级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或审定。
拟立项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以公文形式发布。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应于2025年3月26日下班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一式两份)、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集中报送至教务处2教204室;电子材料文件夹压缩后“以“2025校级教改申报-学院名称”命名,已填写专家评审结论和单位拟立项意见项目申请书pdf扫描版、汇总表excel和盖章pdf扫描版一同发至邮箱yanghm@cqut.edu.cn。
《指标》涵盖的19个教学单位“项目申请书”需填写专家评审意见和单位拟立项意见,其余单位“项目申请书”仅单位推荐意见,不填写专家意见。
四、联系方式
杨老师、胡老师,023-62563286、62563278,教务处2教204室。
教务处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