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因学生生病的原因,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以下1名同学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补认定,公示如下: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认定等级 |
123070102 |
12107010225 |
何宛蓉 |
特别困难 |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日— 2024年4月14日
如对以下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材料须署真实姓名,过期不予以受理。
联系人:周琴老师 ;
地址:第三实验楼C303;
联系电话:023-63443410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