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了规范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工作,贯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市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建发〔2017〕3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申报手续的补充通知》(渝教建发〔2017〕4号)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启动全校2025年将要实施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学校及学校所属各二级部门以国家拨款、学校经费、自筹资金、社会捐赠等投资形式进行的工程,包括小型装修装饰工程、日常维修改造工程、环境景观工程和体育设施及场地改造工程等。不属于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维修等按物业维修实施。
二、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经费来源无论是各二级部门自筹或是利用学校建设经费,均需要申报。
三、具体申报流程
(1)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其中:
①实验室、办公室改造填报《重庆理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王老师 13018368283);国有资产管理处梳理汇总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同意实施的项目申请表、汇总表,以及相关论证资料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提交给基建后勤处。
②其他改造根据需要填报《重庆理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报送基建后勤处(联系人:李老师 13883965900);基建后勤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完成方案及论证资料。
③填报的项目名称按照“部门+位置+功能+工程”命名,表格需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鲜章。
(2)基建后勤处梳理汇总所有论证通过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后,上报校园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然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3)基建后勤处按照校长办公会审定情况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进行立项请示;根据市教委立项批复情况向属地发改委进行备案。
(4)按照基本建设工程相关要求,因涉及清单编制、施工图审查、招投标等环节,所需周期较长,因此请各部门于2024年12月30日前提交《重庆理工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至基建后勤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校园建设领导小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