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乡村振兴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重理工科研字[2024]261号
校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落实市委六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打造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区,做好帮扶黔江区太极镇、金溪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度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点专项乡村振兴专项—黔江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重庆市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重点项目。
二、申报指南
农业农村领域:乡村振兴专项—黔江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指南内容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一)单位和个人信息注册。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我校未注册用户请提前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并及时联系所属二级单位进行审核)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求。项目牵头单位应当是重庆市境内注册或位于重庆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能力的单位。企业作为申报单位,应该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注册成为科技型企业。
(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要求。项目负责人申请市科技局今年各类科研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2024年已申报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庆市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教委、长安汽车、中国星网)、重庆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计划类别项目且已达到限项数量的申请人,不能再申报本类别项目。
(四)合作协议。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参与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见附件4),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五)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本批项目为方向引领类,由申报单位自主设置项目名称、研究内容、考核指标进行申报。禁止同一研究内容多头申报和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考核指标须包括技术、经济效益(社会应用效益)两类,指标设置应当量化、可考核。项目获批立项签订任务书时,不得降低考核指标。
(六)科研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从系统下载完整版文件,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七)科技伦理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相关规定。
(八)保密要求。本次项目申报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人也不得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九)注意事项。项目申报未按通知要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作为项目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不纳入立项评审:
1.项目名称与申报指南不一致的;
2.未按通知要求上传“科研诚信承诺书”的;
3.未按通知要求上传“科研项目合作协议”或合作协议未签字的。
4.明确要求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签字签章不完整的。
四、申报流程
本批项目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http://www.csti.cn/govwebnew/index.htm)实行全流程网上申报。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以PDF格式上传,并按“项目负责人提交——二级单位审核并提交——学校审核并提交”的流程操作。请项目负责人和二级单位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并务必在提交前检查确认相关填报信息。
(一)申报书填写:2024年8月2日前,申报人员登录“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研项目(新)”,选择计划类别: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再选择对应的申报指南名称,进入填报页面,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书内容。
(二)二级单位提交并审核:2024年8月6日前,请申报项目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并提交申报材料。
(三)学校审核:2024年8月8日前,科研院审核二级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提交至重庆市科技局。
(四)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项目申请时,只需要在线确认提交电子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电子版任务书。所有涉及项目签字和盖章的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
五、咨询电话
(一)申报咨询:
乡村振兴专项 李强 023-67512607
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023-67512626
(二)系统与网络技术:
账号注册与登录:023-60842262
科技人才及项目管理系统:023-67511205
(三)学校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管理中心:陶丹、张明洁15215139950、13220255964
附件:
1.申报指南
2.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重点项目申报书(预填)
3.科研诚信承诺书
4.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