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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2级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方案

日期:23/06/30 11:03 点击数: 

重庆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2022

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方案

一、分流原则

1、社会需求与学生志向相结合原则。

2、学生个性发展与学校专业发展相结合原则。

3、学院自主分流和学校宏观调控相结合原则。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分流工作安排

1、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和本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的规定程序进行专业分流。

2、严格做好作为分流依据的学生相关信息的审核。并对大类分流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相应栏目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日期内接受监督举报,逾期不接受。充分开展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宣传、咨询、指导以及学生申诉的受理等工作。

3、综合考评成绩为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单项奖励分、综合素质单项惩罚分三者之和。其中学习成绩按第一学年教学计划规定修读的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排序;综合素质单项奖励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综合素质单项惩罚分扣分最高不超过5分。具体详见《重庆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量化综合考评办法》。

4、有下列情况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其专业去向:

(1)经考核,学生确有某方面特长,在某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在某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3)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学院与企业联合培养的学生。

5、分流的条件

(1)学生修完第1年基础平台的课程之后,凡拥有重庆理工大学学籍的当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所有学生均可参加专业分流。

(2)分流专业限定在学生就读的大类所含专业。

6、大一全学年所有必修课平均绩点和核心课程(高等数学Ⅰ、Ⅱ、大学英语Ⅰ、Ⅱ、电路原理)平均绩点均不低于2.5分的学生,且大一期间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专业分流时直接满足第一志愿,不受专业名额限制。

7、根据各分流学生初步意愿及有关专业师资与培养条件确定专业班级数及每班人数为: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4个班,每班45人;通信工程专业3个班,每班40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3个班,每班33-35人。根据学生志愿、条件与专业匹配情况,经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对班级具体人数做适当调整。

9、所有参与专业分流的(含缓考)同学必须按规定网络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前。只能校内IP范围填报,校外无法填报的可授权校内人员代为填报,每人可填报3个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志愿。具体填报时间和填报网络地址另行通知。具体填报方法和注意事项见附件《大类专业分流专业选择说明(学生)》。

10、按确定公布的班级数和人数实行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学生专业,根据学生量化综合考评成绩高低排序,参照学生志愿和专业计划依次确定专业。对未能满足所填志愿者,由学院调整到还有空额的专业修读。

11、各专业分流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相应栏目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日期内接受监督举报,逾期不接受。公示期内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完成分流后,向学生介绍分流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时做好下一学期的选课。

三、特别说明

1、部分分流学生因转专业培养方案变化等客观原因导致的无法修读课程不纳入考核评价范围,主观无故不参加缓考、补考的课程成绩按学校规定视为不合格,需按规定重修且计入考核评价范围。

2、休学、降级等原因未进入分流的学生,复学之后仍按原专业分流方案执行。

3、有关未尽事宜由重庆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接受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花溪校区第三实验楼C307;联系电话:(023)62563475举报信箱:12063409@qq.com

校教务处:郑老师,联系电话:(023)62563291,举报信箱:zcb@cqut.edu.cn

校纪委监察处:联系电话:(023)62563125,举报信箱:jwb@cqut.edu.cn

重庆理工大学电子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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